【記者陳金寶/黃緒生 台北綜合報導】帶領「八百壯士」在立法院旁搭帳篷抗爭年金改革的中華民國退伍軍人協會副理事長吳其樑、顧問葉宜生、陸軍官校校友總會副總會長吳斯懷、會員王忠義、陸軍官校專科七期同學會理事長羅睿達等退役將領,在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陪同下,於11日傍晚拜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副召集人兼執行長林萬億政務委員,討論軍人年金改革事宜,達成願意撤離街頭回到會議桌的共識。

退將們對於這一年來因為年金改革,媒體、網路與新聞談話性節目等汙名化軍公教人員,指控軍公教退撫基金拖垮國家財政、造成世代衝突等的言論,非常憤慨。若因此而導致退役官兵人心惶惶、甚至可能引發國軍士氣低落,他們深感不安。

退將們肯定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過去一再呼籲年金改革目的是為了改革制度,不是針對特定職業別的

人口群,而年金制度設計不合理,不能歸咎於軍公教勞等職業別人口群。但是,社會大眾仍然對軍公教人員領取較高的退休金多所誤解。希望年金改革委員會能再次出面澄清,扭轉媒體言論。

退將們也強調,他們過去既然決定從軍保家衛國,今日就不可能刻意製造社會對立,造成動亂,這只會讓親痛仇快,希望年改會能理解他們的心情。他們雖然搭棚抗爭。但是,也盡力在安撫少數激進的後期學弟們。至於,白狼(張安樂)加入,也不是他們邀請的,他們甚至婉拒白狼進入抗爭隊伍。

關於這點,王王定宇委員證實退伍軍人蒙受不白之冤。他花蓮小額借款在談話性節目中已幫忙澄清。

王定宇委員也有感而發地說,被改革者心中有怨是正常的,因為部分退休金從口袋裡將被拿走,不生氣才怪。但改革者也有必需面對的壓力,退撫基金快要破產、人民支持改革、年輕世代期待改革等。王定宇也舉林政委為例,過去有資格可以領18%而沒領,現在也沒領,未來年金改革之後就領不到了。

林政委客氣地說未來配合年金改革,依新制度走,不自命清高、沽名釣譽。這樣卻也遭受批評!一定要說出即苗栗小額借款使未來還有18%,也不會領這種不合制度的話,大家才高興。可見在改革過程中,雙方劍拔弩張,極盡汙衊對方之能事,這是不好的現象。希望透過這次對話,化解嫌隙,建立誠信。尤其,部分軍公教人員連每月年金領取總額在最低金額保障(32,160元)以下的人,其年金一毛錢也不會減少,都不清楚。顯示,年金改革監督聯盟也在刻意釋放錯誤訊息,作為動員手段、誤導社會大眾與軍公教朋友,感到遺憾。

退將們在聽完林政委說明年改會從來就沒有要汙名化軍公教人員,所謂「繳得少少、領得飽飽」,並不是年改會說的,而是年輕世代公教人員提出來的質疑,林政委只是在回應媒體詢問時,引用說明我國軍公教年金制度設計的不合理造成這種困境。但是,年金改革監督聯盟就拿這句話塞進林政委口裡,也是汙名化。

林政委也說明軍人年金制度改革的進度,國防部委託的團隊已規劃出幾個備選方案,再經過副總統召集的小組討論幾次之後,請國防部修正,最近正在進行最後的參數調整、精算影響評估中。

林政委強調,年改會過去一段時間既然採取開放態度邀請利害關係人一起來討論年金改革;同時,接受各界建議,同意軍人年金制度有其特性,不宜與公教採同一標準設計,應單獨設計。軍公教原則一致部分就一致,因軍人服役特性與工作條件特殊,應給予差異考量。今日就不可能將軍人年金改革閉門造車,一定會在法案送行政院前,邀請各位參與討論。

林政委與王定宇委員也請退將們諒解,年改會為了堅守多元民主、資訊透明的原則,被質疑既然民進黨已取得半數立委席次,且年金改革全民共識高,為何不快快將年改版本送立法院審議通過。顯示人民對年改腳步太慢有所不滿。但是,各位退將願意前來對話,也表示花時間對話是必要的。雖然,會中對部分年金改革幅度、原則仍有歧見。

不過,退將們已表示願意離開街頭,回到會議桌,在雙方充分溝通後,達成以下共識:

一、年改會重申年金改革是改革制度,制度的產生是經年累月的結果,而非任何軍公教個人造成,請社會大眾不要針對個人相互攻擊或汙名。

二、軍人年金改革版本定案前,請國防部邀請退伍軍人代表參與討論,其中年改委員應優先受邀參加。2017/0512

「從來不反對改革」 李來希:將有下一波抗爭

【記者黃緒生台北報導】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12日表示,雖然已經承諾5月20日不辦活動,但他們已經決定會在適當時機有下一波抗爭活動,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的心聲。

年金改革草案鬧的沸沸揚揚,不過軍公教團體已經承諾在5月20日不會上街抗議,避免影響到考生權益。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說,雖然已經承諾,但許多中南部或東部的軍公教人員仍然希望可以找天北上抗爭,因此開會決定將會在適當時機,再度發起抗爭活動,要讓政府知道壓力,也讓社會大眾知道他們的心聲。

李來希指出,社會上有千千萬萬的「李來希」,不是不支持改革,而是要求合理合法合情合憲的改革。李來希說,哪一點是不對的,只要在這個前提下都會支持改革。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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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風扇燒成火球。(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天氣越來越熱,不少民眾會開電扇、冷氣來消暑,但整夜使用電器千萬小心。基隆就有一名網友透過《爆料公社》po文表示,12日清晨突然聽見客廳傳出霹霹啪啪的聲響,走出房間一看,發現電扇竟燒成一團火球,嚇得趕緊拔下電源,但苦於家中沒有滅火器,只好不斷澆水,好在沒造成人員傷亡。

事後他特意發文提醒大家,第一,沒事別亂買雜牌電扇,買有品牌的電扇,也比較容易找到人負責,而且特別是對家裡的長輩來說,如果不幸遇到類似意外,後果不堪設想;第二,家裡一定要準備滅火器;最後,對於半夜一直開著的電器,應放置在獨立空間,以避免火勢蔓延。

據了解,新北市三重區仁和街一處公寓一樓去年就曾發生一起電扇引發的火警。獨自在家的79歲阿嬤竟拿棉被蓋在電扇上企圖滅火,結果反造成火勢擴大,害她右手臂、臉部受傷;大火一度還蔓延到樓上住家,波及3樓的黃姓住戶(46歲)與黃母(68歲)。所幸,警消趕抵後很快就將火勢撲滅,3人經送醫無大礙。

至於該如何避免電扇起火?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電風扇價格低廉,一般家庭往往使用超過3、5年,需特別注意馬達維修保養的問題。使用過程中若聞到焦臭味,或聽到異聲,應立即停用並關掉電源,聯絡維修服務人員檢修,千萬不可繼續使用;電器產品應堅持「四不一沒有」的原則,不要「超過負載」、不要「損傷電線」、不要「有可燃物」、「不用不插」,沒有「安全標章」的產品,不要買、不要用。

▼電瘋扇燒完後的慘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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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能相信嗎?

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風險也很大,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刷卡換現金、票貼放款、保證借到錢、汽機車借款免留車、免擔保免抵押等等,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

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

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簡便、快速、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從靈活性來看:簡單地說,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只要雙方認可,符合法律相關規定,就可以承做,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必須有抵押、公證和擔保;簡便性:流程簡便,手續辦理簡單,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快速性: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因為手續簡便,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

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

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對借貸人進行審核,符合借貸條件,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利息、地點,最後就發放貸款。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便利,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也是一個保證,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絕對不能馬虎!

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

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 205 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第 2台東小額借貸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不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巧取利益。

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利息遲付逾一年後,經催告而不償還時,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依其約定。 前項規定,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不適用之。

刑法 名稱: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裁判字號: 27年上第 520 號

要旨: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乘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在第一條件,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在第二條件,係指就原本利率、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

此項犯罪,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始能成立。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預定苛刻條件,一俟他人告貸,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

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利息、期數以及還款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以免後續發生問題,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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